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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下发《“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下发《“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2007年对于我国群体事业的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全国人民关注奥运、参与健身的热情持续升温,为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抓住机遇,借势造势,全力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广泛组织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的大型群体活动,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掀起新的全民健身热潮,是2007年群众体育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国家体育总局拟定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现下发给你们,希望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策划、组织开展好系列活动。
  为保证明年系列主题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现就落实本《实施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希望各省(区、市)体育部门及早筹划2007年本省(区、市)拟组织开展的系列大型活动,并于12月中旬前上报国家体育总局,以便进行统一宣传和协调。
  二、为加强对全国各地举办的系列主题活动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国家体育总局拟从2007年开始,每季度专门向有关新闻媒体发布一次全国开展系列活动的情况,因此,希望各地能够提前将本地组织开展的有影响、有规模、有特色的群体活动情况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三、为指导各省(区、市)体育部门策划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活动,现附上总局及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2007年拟组织开展的系列活动方案,供参考。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附件:
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拟开展的“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


序号

活动名称

主、承办单位

1

全国群众新年登高健身活动

1月1日,北京等12个省区市

总局、登山中心

已连续举办11届,规模万人,为群众体育活动的知名品牌。北京八达岭长城为主会场、另设11个分会场,覆盖全国。

2

全国“健身大拜年”系列活动

2月春节期间,天津市

总局、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设主会场,其他各省市以同一活动主题联动,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丰富春节期间的体育健身活动。形式不限。

3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

3月启动,11月闭幕式
全国20个省区市

登山中心、举办省市

已连续举办5届,为群众体育活动的知名品牌。活动以“科学、文明、安全、环保”为原则,全国20个省区市开展,直接参与人数达150万以上。

4

全国亿万妇女健身风采展示大赛

4月,北京

总局、全国妇联,北京市

各省区市组队参加

5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社区行

5月,全国主要城市

总局

在全国主要城市社区开展健身大讲堂、社区健身活动、体质监测等。

6

全国龙舟月活动

6月,全国

总局、社体中心

群众体育活动的知名品牌。以“划向健康、划向奥运-2007年全国龙舟月大行动”为主题,设7站赛事。统一组织在全国水域城市,长江三角洲和沿线、黄河流域、运河流域、珠江三角洲、汨罗江、松花江等水域展开历时一个月的竞技龙舟和传统龙舟活动,争取全国5000万以上的人口参与。

7

全国全民健身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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