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下发《“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2007年对于我国群体事业的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全国人民关注奥运、参与健身的热情持续升温,为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抓住机遇,借势造势,全力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广泛组织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的大型群体活动,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掀起新的全民健身热潮,是2007年群众体育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国家体育总局拟定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现下发给你们,希望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策划、组织开展好系列活动。 为保证明年系列主题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现就落实本《实施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希望各省(区、市)体育部门及早筹划2007年本省(区、市)拟组织开展的系列大型活动,并于12月中旬前上报国家体育总局,以便进行统一宣传和协调。 二、为加强对全国各地举办的系列主题活动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国家体育总局拟从2007年开始,每季度专门向有关新闻媒体发布一次全国开展系列活动的情况,因此,希望各地能够提前将本地组织开展的有影响、有规模、有特色的群体活动情况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三、为指导各省(区、市)体育部门策划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活动,现附上总局及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2007年拟组织开展的系列活动方案,供参考。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拟开展的“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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