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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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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6]148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社区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配备设施器材,认真推行社区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降低了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确保全市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全面完成,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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