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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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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06〕97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流通业发展,拉动农村消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省农村现代流通业有了长足发展,农村市场日趋活跃,对引导生产、促进消费、解决就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农村流通体系不健全,农产品流通基础薄弱,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经济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影响到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网络,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有利于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村消费安全,提升农民消费理念;有利于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动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用现代流通理念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传统流通业态,发展现代流通业态,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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