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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2005-2006年度对外援助项目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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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援发[2006]645号
【发布日期】 2006-11-24
【实施日期】 2006-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关于2005-2006年度对外援助项目奖励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驻外经商机构,各援外项目实施企业:
  根据《对外援助项目奖惩办法》和商务部2005年第86号公告的规定,截至目前,商务部2005—2006年度对外援助项目奖励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有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驻外使馆经商机构推荐以及企业自荐的28个援外项目参加了此次奖励评审,其中16个援外项目被列入重点评估项目清单。
  经委托专家评估和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商务部决定:
  一、授予援苏丹国际会议厅项目和援莫桑比克外交与合作部办公楼项目“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优质施工奖”,并分别对上述两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和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和相应的奖励;
  二、授予援苏丹国际会议厅项目“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优秀设计奖”,并对该项目考察设计总承包企业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和相应的奖励;
  三、对援莫桑比克会议中心项目和援马达加斯加昂—瓦公路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援埃塞格特拉—威勒斯佛道路改造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援莫桑比克外交与合作部办公楼项目的考察设计总承包企业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援乌兹别克斯坦农业机械物资项目的实施企业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和援马耳他一批干船坞设备项目的实施企业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和相应的奖励。
  商务部号召各援外项目实施单位和全体援外工作者向上述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企业学习,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援外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树立援外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争创优质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成为“政治合格、技术过硬、反应迅速、善打硬仗”的援外骨干力量和在受援国传播中外友谊的使者,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与广大受援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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