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043号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