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物价局关于德园经济适用住房基准销售价格的批复 市迅华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定德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你公司在市城区三闾路开发的德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共12幢,幢号为1#~12#,住宅建筑面积为35749M2)的建设成本进行审核,并报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该批经济适用住宅的基准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德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共12幢、446套、35749 M2经济适用住宅的平均基准销售价格为955元/ M2,其每幢每层具体销售价格见“附表一”。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在和购房户签订预售合同时签订《湖南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书》。 三、上述经济适用住宅除有线电视安装开通费、管道燃气开户安装费外的各项工程建设及其它收费均已计入建设成本(见附表二),你公司在销售时,不得在价外向购房户另行收取水、电立户费及其它费用。 四、本批复自2006年11月23日起执行。 2006年11月23日 附表一:德园经济适用住宅销售价格表 附表二:德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成本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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