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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06]47号文件加强港口口岸开放范围内新增涉外作业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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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06]79号
【发布日期】 2006-11-23
【实施日期】 2006-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06]47号文件加强港口口岸开放范围内新增涉外作业点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港口口岸开放范围内新增涉外作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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