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辽宁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7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环保局制定的《辽宁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辽宁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完成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的各项任务,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辽宁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辽宁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创建环境优美村镇为载体,引导农民树立清洁生产理念,逐步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县域经济的发展质量,建设生产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模式,和谐发展。创新适合农村特点和发展水平的环境保护工作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县域经济发展,在发展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