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06〕148号
【发布日期】 2006-11-21
【实施日期】 2006-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6〕148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申请函》(所经营(2006)009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实施细则(HAF601/01),我局审查了你单位提交的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取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过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我局认为,你单位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向你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6)16号)。你单位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