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申报2007年度农业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杭农发办[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11-21
【实施日期】 2006-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农发局、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提升我市农业整体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公开申报2007年度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我市都市农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在当地推广示范潜力大,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当地农民带动力强,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申报项目区位和产业优势明显,产品市场适销对路,发展潜力大。通过示范推广,对当地优化产品品质、提高科技含量、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3、项目实施单位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和实施能力,技术力量强,自筹资金有保障。
  二、申报范围
  详见《农业发展扶持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杭州市辖区内的涉农单位,非辖区内的单位必须与辖区内的涉农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联合申报。所申报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辖区内实施。
  2、申报方式:采取公开申报方式。项目可由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