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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131”工程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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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06〕73号
【发布日期】 2006-11-21
【实施日期】 2006-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131”工程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6〕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131”工程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实施“2131”工程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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