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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收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价费〔2006〕318号
【发布日期】 2006-11-21
【实施日期】 2006-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收费的通知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收费立项的请示》(浙公请(2006)60号)悉,为统一规范全省驾驶员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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