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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关于成都市有奖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试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20
【实施日期】 2006-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关于成都市有奖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关于《成都市有奖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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