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发〔2006〕4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要求,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省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根据《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从指标落实、工作落实、项目落实、改革落实等方面确定责任主体,不对《纲要》的所有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 (二)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和涉及公共利益领域的职责,将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的领域,不做目标和任务的分解。 (三)明晰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落实《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同时,根据国家的要求,将部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州)。 二、责任主体 针对《纲要》提出的重要指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改革任务,根据部门职能分工,明确负责协调落实的主体。 (一)约束性指标。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0%。(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委、省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484.89万公顷。(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36.5万吨、二氧化硫36.4万吨)。(省环保局负责) 以上3项指标由牵头和负责部门分解到各市(州),定期进行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相关数据由省统计局负责统计并定期对外发布。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0万人。(省劳动保障厅负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省卫生厅负责) 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2‰以下。(省人口计生委负责) (二)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建设长春、四平、松原、白城、通化、吉林、辽源7个国家大型商品粮建设基地,到2007年,在榆树等28个粮食生产县(市、区)建设万亩成片标准良田,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5万公顷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种养业良种繁育工程,加强科技攻关,选育农作物新品种100个、畜禽品种(品系)10个,特产新品种20个。建设玉米种子基地、大豆良种繁育中心、水稻良种基地、优质饲草良种基地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省农委、省牧业局、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千万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800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70万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省农委牵头负责) (4)实施动物防疫体系工程,建设和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检验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及残留监控、防疫技术支撑、防疫物质保障六大系统。(省牧业局牵头负责) (5)绿色能源工程。建设东部地区小水电工程,新增装机容量36万千瓦。建设以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为基本内容的农村户用沼气,以及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全省在20个县、200个乡镇、1000个村建设沼气和秸秆气化供应站,覆盖40万户。(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卫生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道地中药材种养基地。建成人参、梅花鹿等30个符合GAP标准吉林省道地中药材无公害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及两个综合性中药材种源基地。(省农委牵头负责) (7)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省、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三级农产品监测站。(省质监局、省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省民政厅牵头负责) (9)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省农委、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4万公里,实现所有乡镇和90%以上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能够达到国家广播电视“村村通”标准,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省信息产业厅、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3)实施乡村建设改造计划,建设2-3个试点县、30个试点镇、100个试点村,全省1/3行政村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省农委牵头负责) (14)改善县级医院条件,改造乡镇卫生院,建设村卫生室,健全区域公益性农村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省卫生厅牵头负责) (15)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省人口计生委牵头负责) (16)加强农村乡镇文化站建设。推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基本实现一月一村放映一场电影。(省文化厅、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新型工业基地。 (1)建设长春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推进吉林汽车电子、吉林新型元器件、长春软件、吉林软件、延边信息等5个省级产业园建设。建设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及显示器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光谷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长春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生物药公共技术平台、现代中药工程中心,实施艾滋病疫苗、生物导弹、盐酸关附甲素、聚乳酸、超级粳稻、生物质乙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