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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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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发〔2006〕68号
【发布日期】 2006-11-20
【实施日期】 2006-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水利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水环境为基本目标,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举、防洪抗旱并重、开发保护并行的方针,采取综合措施,全力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水利基础保障。

  任务目标:全市计划落实各类水利工程3326项,完成总投资46984.4万元,投工1734.9万个,完成土石方22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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