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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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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字〔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11-20
【实施日期】 2006-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告

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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