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直辖以来,我市气象事业迅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气象灾害预警预测、人工增雨、防雹救灾、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尚未形成、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亟待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及气象服务能力不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等。为了进一步发挥气象综合保障作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切实将发展气象事业提到我市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生态环境脆弱,气象灾害特别严重,在每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中,70%以上是气象灾害。近年来,我市气象灾害发生频率明显加大,损失逐年增加,气象灾害损失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3—5个百分点,尤其是2006年的高温干旱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90亿元,其中农业损失达60多亿元。另一方面,我市气候资源丰富,立体气候明显,生态与农业气候资源、空中云水资源、风能、太阳能等具有极大的开发潜力,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着巨大的经济、社会、环保和生态价值。因此,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对我市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重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确保实现气象事业发展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创新系统,形成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的业务技术体制,气象业务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先进水平;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工作的整体实力大幅提升,气象科技、业务和服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应急保障、防雷减灾、山洪灾害、抗旱救灾、地质灾害等气象服务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陆地、空中相结合,功能先进、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要大力加强天气雷达、风廓线仪、卫星遥感系统、雷电监测网、大气成分、移动气象观测系统及区域气象观测网等气象观测系统建设,重点加强主要江河流域、主城区、主要交通干线、山洪和地质灾害多发区等区域气象观测网建设。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把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保证其稳定可靠运行。市气象部门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按照《重庆市气象事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建设重点予以实施,做到合理布局、统一建设。 (二)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要以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不断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努力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十一五”末,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4—5个百分点。要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数值预报产品的检验、评估和应用,逐步实现天气预报的定时、定点、定量化。进一步完善短期气候预测业务,组织开展极端气候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