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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定期报送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教助中心〔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11-20
【实施日期】 2006-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定期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
  为及时了解、分析各地区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的问题,2002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填报国家助学贷款情况报表等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02)9号),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统计工作。从填报情况看,大部分地区、高校工作比较主动,报送比较及时,但总体的报送情况与实际的工作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区、高校不能定期报送,尤其是近期不报送的地区、高校越来越多,形成了“每月都要催,不催不报送”的不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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