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 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核工业地质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全国地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继承和发扬献身地质事业为荣、艰苦奋斗为荣、找矿立功为荣的优良传统,充分调动广大地勘单位和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的步伐,促进地质勘查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适当时间表彰一批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及三大石油公司所属油田分公司。 (二)全国地质勘查行业优秀地质找矿项目的评选范围是:“十五”期间,在下列某一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项目: 1. 发现新的重要固体矿产矿床; 2. 发现新的重要油气田或钻出有突破意义的油气发现井; 3. 发现新的重要煤层气田; 4. 发现新的重要地热田或具有突破意义的发现井; 5. 在缺水地区发现新的重要地下淡水水源地; 6. 发现新的具有特殊价值的矿泉水; 7. 在已知矿床(田)范围内,发现重要新矿体(含油气层、热源、水源等)或重要新矿种、新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