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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浦城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发改农业〔2006〕959号
【发布日期】 2006-11-20
【实施日期】 2006-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浦城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浦城县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发改综[2006]25号)和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浦城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复核意见的函》(闽水[2006]水管57号)等收悉。东坑水库业经省水利厅组织专家鉴定并经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复核、查勘现场后确定为三类坝,需要进行除险加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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