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中国文化市场网: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高我国网络音乐原创水平,加强网络音乐管理,规范网络音乐进口,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27号,根据文化部令第32号修订,以下简称《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的现状和发展目标 (一)近年来,我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迅速,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或者无线方式的传播,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促进了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 (二)我国网络音乐市场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网络音乐产品格调不高,侵权盗版、非法链接、非法上传和下载等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一些单位擅自传播未经审查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甚至在少数网络音乐作品中出现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容,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网络音乐市场的发展目标是:鼓励扶持民族原创、健康向上的网络音乐产品的创作和传播,拓展民族网络文化的发展空间。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监管体系,增强网络音乐企业竞争能力,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民族原创网络音乐品牌。 二、支持网络音乐产业健康发展 (四)坚持正确价值取向,扶持原创网络音乐发展。要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二○○六至二○二○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加快推进富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点的优秀音乐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鼓励扶持国内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音乐内容提供商创作、推广和传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民族精神,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创网络音乐产品。 (五)推动技术和内容融合,培育网络音乐市场。注重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改造提升传统音乐产业。建立优秀原创网络音乐产品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提升网络音乐制作质量和水平。奖励思想性强、艺术性高、音乐内容和网络技术完美结合的原创网络音乐产品。 (六)增强网络音乐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中小网络音乐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及硬件企业投资、兼并、收购文化内容经营企业,形成以资本为纽带、技术为支撑、内容为核心的网络文化企业集团。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经营信誉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音乐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国家网络文化创新体系,努力把我国的音乐资源和市场优势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和产业优势。 三、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 (七)根据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企业主体跨区域经营等特点,探索网络音乐市场监管的新模式,创新文化市场监管新思路。整合执法资源,增强协作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协查制度,努力建设健康、繁荣、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