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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请报送联系方式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17
【实施日期】 2006-1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请报送联系方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管)单位:
  因近期部分单位联系方式变动较大,为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工作联系,拟对2004年编印的《全国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局各直属单位通讯录》进行修订。请将你部门负责同志及机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填入附表(可登陆我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于11月24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局办公室,并请将电子版发至yanbing@satcm.gov.cn。
  通讯录调整完毕后,将印送你处。今后如有变动,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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