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关于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办理会员入会手续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定向运动协会  
【发文字号】 中定协字[2006] 45号
【发布日期】 2006-11-16
【实施日期】 2006-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关于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办理会员入会手续的通知
中定协字[2006] 45号
 
 
各有关单位及定向运动爱好者: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全面推动我国定向运动的普及发展,密切中国定向运动协会与各级定向运动组织和全国定向运动工作者、爱好者的沟通和联络,加强定向运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根据中国定向运动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接纳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定向运动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一条 单位会员分为区域性单位会员和专业单位会员两大类。
  第二条 区域性单位会员系指对其所辖区域和行业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定向机构和组织。
  第三条 专业单位会员系指在定向专业训练、技术技能和理论培训、与定向运动相关的器材设备、服装等产业开发方面具有专项职能的单位或组织及其他热心支持、资助定向事业的单位或组织。专业单位会员按其性质分为A、B两类。
  (一) A类系指各地区非经营性定向机构或组织,包括: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的定向运动队;
  2.各体育院校定向专业等教学研究部门;
  3.各类学校及其协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