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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6年第二批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公布的公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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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83号
【发布日期】 2006-11-16
【实施日期】 2006-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对2006年第二批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公布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83号

 
  经审核,现将2006年第二批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公布如下:
  一、同意常熟市农药厂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同意常州市绿风生化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制剂生产资格。
  二、本次农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有效期为5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三、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厂房、生产设备、分析检测设备、污水处理装置等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逾期未通过延续核准的企业其获得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自动取消。
  四、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不准转让,企业更名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公示。未经更名备案并公示的企业将不具备合法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
  五、本次延续核准的企业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原药企业10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500万元,鼠药制剂、分装、卫生用药企业2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新增原药需重新核准。
  六、本次延续核准未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延续核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  附件:
2006年农药延续核准企业名单(第二批)

┌──────┬───┬──────────────────────┬──────┐
│  序号  │ 省份 │         企业名称         │ 生产类型 │
├──────┼───┼──────────────────────┼──────┤
│   1   │ 江苏 │      常熟市农药厂有限公司      │  原药  │
├──────┼───┼──────────────────────┼──────┤
│   2   │ 江苏 │     常州市武进恒隆农药有限公司     │  原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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