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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驻外经商机构采购国内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财字〔2006〕144号
【发布日期】 2006-11-15
【实施日期】 2006-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驻外经商机构采购国内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常驻日内瓦代表团、经贸处、常驻联合国工发组织代表处、各驻外使领馆甲类经商参处(室)、驻欧盟使团经商参处、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经济部贸易处:
  为进一步加强驻外使(领)馆甲类经商参处(室)采购国内物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特制定《商务部驻外经商机构采购国内物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商务部驻外经商机构采购国内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驻外使(领)馆甲类经商参处(室)(以下简称驻外经商机构)采购国内物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部驻外经商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驻外经商机构采购国内(含港澳地区)物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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