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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乡村青年文化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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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办发[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11-15
【实施日期】 2006-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乡村青年文化节”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6]36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大力加强乡村青年文化建设,充分发挥青年在农村先进文化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创造新业绩,踊跃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共青团中央决定,今冬明春在全国农村广泛开展第九届“乡村青年文化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普及推广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与农村青年中心建设相结合,全面推动乡村青年文化的繁荣发展,进一步聚集力量,振奋精神,组织带领广大农村青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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