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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对国有重点矿山企业财政政策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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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建〔2006〕794号
【发布日期】 2006-11-15
【实施日期】 2006-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积极推进以煤炭资源为试点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同时,加大对国有重点矿山企业的财政政策扶持力度。为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对国有重点矿山企业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自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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