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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重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15
【实施日期】 2006-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重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告
 
 
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重点项目自发布课题申请指南以来,项目组织单位教育部在申报截止时间(11月8日17:00)前共收到课题申报书16份,全部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组织单位于2006年11月10日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16份课题申报书进行了评审,初步确定了上述项目中7个课题的承担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发布起7天。
  国家科技计划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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