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秦山核电厂乏燃料棒装运许可证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6〕144号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秦山核电厂乏燃料棒运输许可的请示》(中核清原(2006)64号)收悉。 根据我国有关放射性物质运输法规和标准,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秦山核电厂乏燃料棒运输许可的请示》及其附件。经研究,我局认为,你公司采用专用乏燃料棒运输货包(R52货包),将秦山第一核电有限公司10根乏燃料棒运至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是可行的。我局决定向你公司颁发《秦山核电厂乏燃料装运许可证》。 你公司应按照《秦山核电厂乏燃料装运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顺利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秦山核电厂乏燃料棒装运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