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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秦山核电厂乏燃料棒装运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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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06〕144号
【发布日期】 2006-11-13
【实施日期】 2006-1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秦山核电厂乏燃料棒装运许可证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6〕144号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你公司《关于申请秦山核电厂乏燃料棒运输许可的请示》(中核清原(2006)64号)收悉。
  根据我国有关放射性物质运输法规和标准,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秦山核电厂乏燃料棒运输许可的请示》及其附件。经研究,我局认为,你公司采用专用乏燃料棒运输货包(R52货包),将秦山第一核电有限公司10根乏燃料棒运至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是可行的。我局决定向你公司颁发《秦山核电厂乏燃料装运许可证》。
  你公司应按照《秦山核电厂乏燃料装运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顺利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秦山核电厂乏燃料棒装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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