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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2007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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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11-11
【实施日期】 2006-1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2007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武汉市 2007 年绿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武汉市 2007 年绿化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07 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市人民政府提出“全市绿化工作要继续高强度投入、再干 3 年”的第一年。全市绿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惠民型、节约型、山水型和文化型园林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园林绿化的提档升级,继续实施“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4 大工程,建设“一路一景”、“一湖一景”、“一园一景”、“一山一景”、“一桥一景”园林“5 个 1”项目,进一步彰显我市的“山、水、林、园”特色,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园林空间布局,把我市建成广大市民满意的、具有先进水平的山水园林城市,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夯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抓好《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以规划为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继续大力推进拆迁建绿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市民的原则。按照出门 500 米就有一块绿地的要求,建设小森林、小游园、小绿地,降低中心城区“热岛效应”,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三)坚持市区共担、工程带动的原则。以自然资源保护为重点,围绕山、水、林、园资源,实施 4 大工程和“5 个 1”项目,通过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加快湿地、湖泊公园等各类公园建设。
  (四)坚持节约资源、突出重点的原则。树立城市大绿化观,突出中心城区建绿,在尽可能节约土地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工作,发挥园林绿化的最大效益,大力推进立体绿化;大力提倡绿化节能、节水,尤其要重点研究园林绿化工作中水利用和水系循环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中心城区新(扩)建 25 条道路绿化,改造提升 31 条道路绿化,建设 11 片城市小森林、35 个小游园、8 个街区小绿地,新(续)建 18个公园(广场),改造提升 10 个公园绿化水平,中心城区凡有条件的路段均栽植双排树,屋顶绿化 29 处,拆墙透绿 23 处,垂直绿化1.7 万米。全年建设绿地面积 332 万平方米,其中拆迁面积 11.97万平方米,植树 50 万株。
  城郊各区完成人工造林 4000 万平方米,飞播造林 2670 万平方米,封山育林 3330 万平方米,四旁植树 500 万株,建设绿色通道达标里程 100 公里(具体目标任务见后附《武汉市 2007 年绿化目标任务分解表》)。
  四、主要项目
  (一)“一湖一景”项目
  作为 2007 年园林绿化重点项目,新(续)建黄家湖、内沙湖、南太子湖、菱角湖、南湖、沙湖等水景公园;扩建完善西北湖绿化广场、宝岛公园、四美塘公园,形成“一湖一景”的城市景观。
  (二)“一山一景”项目
  重点改造建设龟山、蛇山等山体,拆除建筑,敞开山体,恢复山体植被。
  (三)“一园一景”项目
  把武汉动物园改造成国内一流的动物园,新(续)建汤湖、汉水等 18 个公园(广场),改造提升洪山公园、桥口公园等 10 个公园(广场),建设面积 136.2 万平方米。
  (四)“一路一景”项目
  新(扩)建红光二路、郭琴路、八一路等 25 条道路绿化,建设绿地面积 40.6 万平方米;改造提升二七路、惠济路、工业一路等 31条道路绿化水平,建设绿地面积 10.1 万平方米。
  (五)“一桥一景”项目
  以中心城区桥体为主体,新建桥体要充分考虑绿化设施的改造。要充分考虑桥体的大空间绿化,形成城市景观。
  (六)实施“三小”建设
  1.建设流通巷、沙湖北路、利济路等 11 片城市小森林,建设绿地面积 7.7 万平方米。
  2.建设二七路、黄孝河、姑嫂树、积玉桥、起义门等 35 个小游园,建设绿地面积 14.4 万平方米。
  3.建设南湖花园、紫阳路等 8 个街区小绿地,建设绿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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