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体人字[2006]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的精神,为切实解除广大运动员的后顾之忧,更好地激励运动员顽强拼搏、为国争光,认真做好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各级体育、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