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监督抽检核查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厅(局、办): 根据《关于发布2006年第三期兽药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简称《第三期抽检通报》,农办医[2006]45号)有关要求,近日,四川简阳爱迪饲料药物有限公司、四川省万鑫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和成都科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向我部提交了申诉材料。经核实,现公布《兽药监督抽检核查目录》(简称《核查目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录》序号1、3的产品,四川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监督企业立即销毁,销毁情况尽快报我部兽医局。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本辖区经营、使用单位的同品种同批号产品进行清缴销毁。 二、《核查目录》序号2的产品由山东所再次抽检,序号4的产品由重庆所再次抽检,抽检结果于11月底前报我部兽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