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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文字号】 信办联运[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11-06
【实施日期】 2006-1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办联运[2006]46号


  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工作要点》部署与要求,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研究决定,将从2006年1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专项重点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
  (一)继续打击假冒、“黑”移动电话机和走私移动电话机。开展面向消费者的移动电话机真伪查询工作,加大对销售假冒、“黑”移动电话机和走私移动电话机的稽查和处罚力度。
  (二)检查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落实三包规定的情况。核查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自行设置和授权的维修网点是否符合三包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是否提供移动电话机三包凭证,生产企业是否履行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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