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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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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6]164号
【发布日期】 2006-11-06
【实施日期】 2006-1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也是世界各国的通常做法。扩大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范围,是200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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