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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等13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等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卫生部通告2006年第16号)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生部通告2006年第16号
【发布日期】 2006-11-03
【实施日期】 2006-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发布《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等13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等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卫生部通告2006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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