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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药管理部门办公室工作暨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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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办发〔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11-02
【实施日期】 2006-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药管理部门办公室工作暨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06〕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局各直属单位:
  为总结“十五”以来中医药管理部门办公室工作情况,交流各地办公室工作经验,推动“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各项任务的落实和中医药信息化的发展,现定于2006年11月下旬在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召开全国中医药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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