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草案)》意见的函 保监厅函〔2006〕314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关各部门: 为完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以下简称“处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保险纠纷、服务广大消费者的作用,我会草拟了《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草案)》。现就此文件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于2006年11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法规部。 联系人:游海东 电话:010—66286290 传真:010—66011873 邮箱:haidong_you@circ.gov.cn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