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文化部艺术司关于2006-2007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文化部艺术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02
【实施日期】 2006-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文化部艺术司关于2006-2007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总政宣传部、文化部直属艺术表演团体、中央有关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
  国家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对于促进全国艺术创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经研究,2006-2007年度精品工程初选剧目的推荐、评审工作将于2006年12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11月3日—12月3日
  二、 申报对象:
  (一)1990年以后首演的优秀剧目;
  (二)作品演出场次需达到以下标准:歌剧、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