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机专业会有关材料的通知 农机综〔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农业部直属农机事业单位: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机专业会初定于12月下旬召开,我司将编印《2006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大事记》、《2006年各地农机化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材料汇编》,《全国农机管理系统通讯录》供大会交流。为做好有关会议资料的汇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辑、提供“2006年农业机械化大事记” (一)主要内容 1.中央、省部级领导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出席农机化方面的会议、活动的情况; 2.国家、省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机化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文件的情况; 3.召开全国或全省性的农机化工作会议、活动的情况; 4.本省(区、市)、本单位重点农机化工作和项目的进展情况; 5.部、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重要人事任免、调动情况,部、省级农机机构设置、撤销、合并及职能调整情况; 6.农机化系统、人员获得部、省级以上表彰的情况; 7.涉及农机化的重要国际合作及外事往来情况。 (二)时间跨度 2006年农业机械化大事记的时间跨度为: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 (三)编写要求 大事记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个条目,简明扼要,写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主要参加人员。每条目以100字内为宜。一般性的工作不列入大事记,各省的大事记条目总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 (四)上报时间 12月4日前,网上报送“2006年农业机械化大事记”(电子版)。 二、提供“2006年农业机械化重要文件” (一)主要内容 主要是2006年度国家、省级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