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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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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17
【实施日期】 2006-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9月30日农业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杜青林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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