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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金融机构促进和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创新高级研讨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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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商务部培训中心
【发文字号】
商培训字〔2006〕201号
【发布日期】
2006-10-30
【实施日期】
2006-10-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举办第二届“金融机构促进和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创新高级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修订完毕, 2006年底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有望于明年正式出台。新稿规定,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将可以以控股融资租赁企业的形式,直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银监会同时表示,鼓励银行支持融资租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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