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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参加俄罗斯国家展有关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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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30
【实施日期】 2006-10-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请参加俄罗斯国家展有关活动的通知


  2006年11月8-13日,“俄罗斯国家展”将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展览馆举行。展会由俄罗斯经贸部主办,全俄展览中心承办,中方由商务部牵头协办。展会总面积10900平方米,展位500多个,俄方参展人数1500多人,展会主题为“俄罗斯和中国:21世纪经贸合作的新途径”(详情参见俄罗斯国家展官方网站www.vvcentre.ru/pekin)。
  本次展览内容主要包括俄罗斯机电、高新技术、民用航空、能源、农业、化工、原材料工业、金融等领域的优势产品和技术;有关州区和经济特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招商引资政策和项目;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发展成果和合作潜力等。展会期间,俄方还将举办共30项各类推介、研讨和文艺活动。展会期间的主要活动清单见附件。
  考虑到“俄罗斯国家展”是“俄罗斯年”国家级大型活动,参与人数多、规模大,也是近年来俄在华举办的水平最高、涉及领域最广的展会。请各有关地方、商(协)会、企业、机构派员参观展览,并积极参加国家展期间举行的有关推介会、研讨会等活动。
  特此函告

商务部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  附件:
俄罗斯国家展期间的主要活动
(以展会期间实际安排为准)

2006年11月9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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