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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对新会柑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7号
【发布日期】 2006-10-26
【实施日期】 2006-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批准对新会柑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7号)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新会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新会柑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新会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划定新会柑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请示》(新府报[2006]6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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