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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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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改发〔2006〕554号
【发布日期】
2006-10-26
【实施日期】
2006-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商改发〔2006〕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文物局、文化厅(局)、文管会:
老字号是我国极其重要的传统商业资源和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它既包含着历史悠久的物质文化遗产,如老字号传统建筑、传统产品,又包含着极具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特有品牌、传统工艺和配方等。经过几百年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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