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商务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改发〔2006〕554号
【发布日期】 2006-10-26
【实施日期】 2006-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商改发〔2006〕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文物局、文化厅(局)、文管会:
  老字号是我国极其重要的传统商业资源和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它既包含着历史悠久的物质文化遗产,如老字号传统建筑、传统产品,又包含着极具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特有品牌、传统工艺和配方等。经过几百年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