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上报2006年度煤矿安全培训情况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调查[2006]22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全面总结全国煤矿安全培训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请各单位于2006年11月30日之前,将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培训统计报表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总结材料内容 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别规定》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情况;安全培训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监察工作好的经验、作法;安全培训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培训工作建议。 二、培训统计报表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统计按附件1和附件2格式填报。表格可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网站下载。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按煤安监调查字[2005]66号《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通知》界定的范围进行统计填报。 三、上报方式 上报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传真:010-64464017。 电子信箱:juanai123@163.com。联系人:艾 娟。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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