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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关于适当调整邮政基本资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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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价格[2006]2305号
【发布日期】 2006-10-25
【实施日期】 2006-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关于适当调整邮政基本资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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