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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表彰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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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发〔2006〕58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表彰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我局对各地评选推荐的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进行了评审和公示,确定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等65个单位为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樊惠兰等100人为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优秀工作者(名单见附件)。
  各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总结新时期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特点和经验,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力度,培养出人民群众满意的中医药人才。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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