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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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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发〔2006〕164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环发〔2006〕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经过50年的发展,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者克服困难,艰苦奋斗,严格执法,为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授予内蒙古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10个单位“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延庆县环境保护局王双石等43名同志“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他们爱岗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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