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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重点改善100个县生态状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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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造发〔2006〕204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重点改善100个县生态状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通知》(林造发(2006)52号)下发后,经各地推荐,我局决定选择北京市延庆县等100个县(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组织开展“重点改善100个县生态状况”工作。为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建设资金。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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