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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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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发文字号】 建质安函[2006]128号
【发布日期】 2006-10-20
【实施日期】 2006-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转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建质安函[2006]12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下发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决定自2006年10月10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活动。现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工作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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